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李克强总理日前签署《生态环境监测在支持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该条例共7章49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快建立现代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原则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y、分层分类、共建共享。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湿地、海域和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强化环境环境危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管理体系。三是规范自我监测。开展自行监测,必须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并在主要监测点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监测设备,监测数据质量必须建立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监测数据不得有任何错误。四是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行为。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并向主管的自然生态部门备案;独立、客观、无条件地履行监测服务,不得接受同时存在利益冲突的保证;按照规定对数据、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监控,确保业务活动全过程受到监控。五是加强行政管理。通过生态环境监测和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相关管理和服务,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建立生态信用监测监测体系,对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自我管理。六是严格责任。对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拆除设备、跟踪数据不正确等违规行为,规定了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

推荐文章